所谓沙弥,意译为求寂、息慈、勤策。即止恶行慈,觅求圆寂的意思。在佛教僧团中,指已受十戒,未受具足戒,年龄在七岁以上,未满二十岁的出家男子。同此,出家女子称「沙弥尼」。以其勤于策励成为比丘、比丘尼,故前者译为「勤策男」,后者译为「勤策女」。
《摩诃僧祇律》及《四分律行事钞》以年龄区别沙弥(尼)为三种:
(一)驱乌沙弥(尼):年龄在七至十三岁之间,尚无法担负其他任务,但已具有守护穀麦,驱走晒穀场上乌鸟的能力。
(二)应法沙弥(尼):年龄在十四至十九岁之间,已可堪任服役,与法相应,五年中受师调练后,即可进入比丘(尼)位。
(三)名字沙弥(尼):年龄已超过二十岁,然尚未受具足戒,仍为沙弥(尼)者。不论何种沙弥(尼),必须受持十戒,方能正式称为沙弥(尼)。
沙弥(尼)十戒即:1.不杀生;2.不偷盗;3.不淫;4.不妄语;5.不饮酒;6.不著花鬘好香涂身;7.不歌舞唱伎亦不往观听;8.不坐卧高广大床;9.不非时食;10.不捉持金银宝物。前九戒与八关斋戒相同,唯第十戒,乃因佛陀深知金银货币易增长贪心,易与人争利,最后成为财富的奴隶,终为钱财所束缚。这是为了破除贪心而制定的戒条。
在佛教僧团中,首位沙弥为罗睺罗。至后世,对受持十戒的沙弥(尼),称为「法同沙弥(尼)」,是真实的沙弥(尼)。如果只是剃髮染衣,还未受沙弥(尼)十戒的,则名之为「形同沙弥(尼)」,即实质上未具有沙弥(尼)的资格。
菩萨让众生防护的十戒,又称十种护持、防护十愿。内容为︰(1)禁戒,即持四重禁。(2)清净戒,即护持僧残。(3)善戒,即持波逸提等。(4)不缺戒,指令发未来禅,使事行不缺漏,令得根本禅,性行不缺漏。(5)不析戒,即道共戒,意谓相对于析空观之道共戒,而指显体空观之道共戒,亦即灭色而入空是析法之道共,今体法而入空故称不析。(6)大乘戒,即自利利他双修。(7)不退戒,指菩萨以善巧方便行种种非道,出入淫舍酒家等非法处以度人,而不退失禁戒。(8)随顺戒,指能随物之机宜,随顺道理。(9)毕竟戒,即究竟无上之大法。(10)具足成就波罗蜜戒,谓一切圆满,法无不备。
依智顗在《法华经玄义》卷三(下)所述,此十戒中,禁戒、清净戒及善戒属律仪戒,不缺戒为定共戒,此四戒又皆属三藏析空观。而不析戒以下六戒皆为道共戒。其中,不析戒是体空观的道共戒,属通教;大乘戒、不退戒及随顺戒是假观的道共戒,属别教;毕竟戒及具足波罗蜜戒为中道的道共戒,属圆教。又,南本《涅盘经》卷十一述及,此十戒的第一戒为菩萨愿令众生护戒,后九戒为愿令得戒。
菩萨所念的十戒,又作大论十戒。为天台宗依《大智度论》卷八十七所载之文而立的十种戒律。
(1)不缺戒︰谓修行之人受持四重禁等性戒而无缺损毁犯,并且常自守护,如爱明珠,则能摄一切界。若犯净戒,则如器已缺损,无所堪用。
(2)不破戒︰持十三僧残而无破损,若犯戒法,如器破裂,不堪为用。
(3)不穿戒︰持波逸提等而无毁,若有毁犯,如器穿漏,不堪受物。
(4)不杂戒︰持定共戒,心住禅定,不杂欲念,不念破戒事。
(5)随道戒︰声闻初果之人随顺四谛理,能破见惑,无所分别。
(6)无著戒︰二乘人见真谛理,能成圣道,于诸思惑无所染着。
(7)智所赞戒︰菩萨于诸世界化导众生,为智者所赞叹。
(8)自在戒︰亦是菩萨化他的大戒,谓菩萨化他妙用于诸世间,而得自在无碍。
(9)随定戒︰菩萨随首楞严定,现诸威仪,利导众生,虽威仪变现,而任运常静。
(10)具足戒︰菩萨持中道第一义谛戒,用中道慧遍入诸法,无戒不备。
此十戒中,不缺、不破及不穿三戒是律仪戒,为散心凡夫所持;不杂戒是定共戒,为定心凡夫所持;余六戒皆是道共戒,为圣者所持。道共戒之中,随道戒是初果,无著戒是三果,二者皆为声闻所持;智所赞、自在、随定及具足等四戒皆为菩萨化他之所持。
(1)身净戒,防护身之三恶故。(2)口净戒,远离口之四过故。(3)心净戒,永离贪恚诸邪见故。(4)具一切净戒,于天人中最胜妙故。(5)守护菩提心净戒,不乐小智故。(6)守护如来所说净戒,即使是微细罪亦大怖畏故。(7)微密净戒,善拔犯戒之诸众生故。(8)不作一切恶净戒,积集一切诸善法故。(9)远离一切有见净戒,不着于戒故。(10)守护一切众生净戒,出生大悲故。旧译《华严经》卷四十一云(大正9660a)︰是为菩萨摩诃萨十种净戒,若菩萨摩诃萨安住此戒,则得一切诸佛远离众恶无上净戒。
即(1)不舍菩提心戒,(2)远离二乘地戒,(3)观察利益一切众生戒,(4)令一切众生住佛法戒,(5)修一切菩萨所学戒,(6)于一切法无所得戒,(7)以一切善根回向菩提戒,(8)不着一切如来身戒,(9)思惟一切法离取相戒,(10)诸根律仪戒。
又称俱密十重戒。依《无畏三藏禅要》所说,即(1)不应退菩提心,(2)不应舍三宝而归依外道,(3)不应毁谤三宝及三乘经典,(4)对甚深大乘经典不通解处不应生疑惑,(5)不可因说法而令已发菩提心之众生生退心、趣向二乘,(6)不可因说法而令未发菩提心者发二乘心,(7)对小乘人及邪见人不应辄说甚深妙法,(8)不发诸邪见等法,(9)于外道前不应自说我具无上菩提妙戒,(10)于一切众生有所损害及无利益者,皆不应作,不教人作,不见作随喜。
(1)不杀戒,(2)不盗戒,(3)不淫戒,(4)不妄语,(5)不酤酒,(6)不说过戒,(7)不自赞毁他戒,(8)不悭戒,(9)不嗔戒,(10)不谤三宝戒。
(1)不杀生,(2)不偷盗,(3)不邪淫,(4)不妄语,(5)不两舌,(6)不恶口,(7)不绮语,(8)不贪欲,(9)不嗔恚,(10)不邪见。
版权所有:药师经全文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