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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对精神与物质的解释

发布时间:2019-09-21 09:50:56作者:药师经全文网

精神与物质,是形成世界各种现象的主要因素;如何看待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,是一切哲学所要回答的根本问题。对此,佛学也有它的解释。

精神领域的各种现象,是感觉器官与意识的具体反映。物质的形成与消灭,是物质运动的必然规律。两者虽有联系,实质是有区别的。

物质世界是无限多样的,在自然界中,我们能够看得见的东西,是数不完的;看不见的微观世界,更是复杂多样。精神世界也是如此,通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的感觉和思维功能,与客观事物接触,产生喜、怒、哀、乐情绪,产生你、我、他的假相,产生各种意识概念,造出各种善恶行为。

怎样看待佛学上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呢?佛学认为精神属“性”,物质属“相”。相有形形色色,千差万别,但各有其属性。性遍及一切,永恒不灭。相是刹那变异,生灭相续的。性以七、八两种心识为主体。性与相的关系是相资相成的。从精神与物质的关系来说,性是内在的因,相是外在的缘,两者互相联系,不是彼此孤立的。比如:植物的生长,离不开植物体内的同化和异化,也离不开阳光和雨露。整个自然界,从巨大的天体,到原子核内部“基本”粒子,从无机物到有机物,从能量转化到守恒定律,都是互相联系,互相作用的。

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,都有内在的因和外在的缘。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的主要在内因。如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。种豆不能得瓜,种瓜也不能得豆。由于内在的根据不同,鸡蛋在适当的温度下,孵出小鸡,但温度不能使石卵孵出小鸡,因为内在的根据不同。同时,外缘只有通过内因,才能发挥作用。阳光和水分,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,才能促使植物生长。总之,在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中,内因和外缘,同时存在,缺一不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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宇宙间的一切事物,大至星体,小至粒子,时时刻刻都是前后相续、刹那变异的;时时刻刻都是大小相通、生灭相续的。这种万物流行不息的现象,其有精神基因存在的,称为“生命之源”。没有精神基因存在的,称为“物质运动”。佛教认为这无始无终的大流中的一切存在,都是因缘所生法。

因缘所生法,如属于精神方面,则以过去行为因,现在为果;现在行为因,将来为果。因果重重,相续无尽。思想意识如波浪一样运动,起善念,做好事,起恶念,做坏事,时起时伏,相续不断。缘生法在物质方面则以运动的形式体现出来。世界上的事物,形形色色,都是物质不断运动变化的结果,是物质运动互相转化的表现。从低级生物,到高级植物、动物,自身内部都在进行新陈代谢。没有运动的物质与没有物质的运动,都是不可想象的。但是,物质也有相对静止,如房屋、树木等,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处于一种不显着的变动状态,而不是根本不运动。这种相对的静止,叫做“渐变”。

佛经上把一切法(精神的与物质的)总称有五蕴,即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五种。五蕴法如五种材料,山河大地,万物形相,甚至四圣六凡,均由此形成。

色法有三种:一、可见可对色,如山河大地,房屋身体,及一切有形色之物,对之即见,此属色尘。二、可对不可见色,即声、香、味、触,只能感觉,不能目见。三,不可对不可见色,此属法尘。由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的作用,产生思维的功能与印象,这是不可对看不见的。

佛学把精神方面的识分为八种:就是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、末那识、阿赖耶识。前五识只能了知现前的东西。第六意识能够和前五识同起作用,分辨好丑是非,故叫五俱意识。但意识有时离开前五识单独起思维作用,叫独头意识;此又分散位独头、梦中独头、定中独头三种。现在心理学所讲的,只有前六种识。根据佛法,我们还有第七、八两识。第七末那识,是第六意识的根。意识(思维)有时间断,末那识是不间断的。它经常执定自我念头。末那识所执当做自我的就是第八阿赖耶识。此识是前七种识的根本,是一切业力所寄托的地方。“阿赖耶”译作“无没”,因它虽流转生死,却不坏灭。又译作“藏识”,因一切善恶种子(因),都藏在它里面,成为潜在的势力。我们身、口、意的所作所为,或善或恶,都能影响藏识,等到机缘成熟,便发现于外,成为善恶行为。现行再影响藏识,成为种子。如是辗转相生,生生死死,循环不绝,佛教认为这就是生命起源的基本原理。“业识”是生命的基因,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,在六道轮回旋转,随业投生。业识的轮转具有身相阶段,经历着生、老、病、死现象,数十寒暑,新陈代谢,相续不断,这就是佛经所说的“迁流不停”。任何一道众生,在短暂的生命历程上,如遇机缘成熟,能根据佛经指示的各种修习方法,勤修戒、定、慧,破除贪、嗔、痴,就能悟证真如实性,跳出这个生死大圈,证得涅槃。

释迦牟尼佛,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位大彻大悟的觉者。他得到究竟解脱,并说出无量妙法,劝导众生,脱离苦海。依照佛法正道,精进修持,对于束缚身心的各种烦恼,一定可以得到彻底解脱。(信息来源:香港宝莲禅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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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明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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