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上大部份的宗教,都只承认他们自己所信的宗教教义才是唯一的‘真理’,而排斥他教教理为‘邪说’。
而佛教认为一切宗教,只有教义深浅的区分,很少有好坏邪正的差别的。任何一种能够存在世上千年以上的宗教,一定对世道人心有着或多或少的裨益的,否则这个宗教早就被人类的‘智慧’所唾弃,同时也被时间的浪涛所冲失了。
问题只是在于某些宗教只能给人以短暂的、少数的快乐;而有些宗教则能予人以永恒的、多数的幸福。而佛教正是属于为数不多的后者之一。
在佛法传世的近二千五百年中,佛教一直与其他宗教和平共处,历史上为了传教而与其他宗教发生流血冲突的事,在佛教历史上从来没有过。
印度阿育王(西元前三世纪),遵照释迦牟尼的宽大慈悲、兼容并蓄的遗教,有一段至今原文尚存,被雕刻在岩石上的诰文:‘不可只尊重自己的宗教而菲薄他人的宗教。应如理尊重他教。这样做,不但能帮助自己宗教的成长,而且也对别的宗教尽了义务。反过来做,则不但替自己的宗教掘了坟墓,也伤害了别的宗教。’‘因此,讲和谐才是最好的。大家都应该谛听,而且心甘情愿地谛听其他宗教的教义。’(谛听即留心听。)从这一段文字看来,这种宽容和诚意,正是佛教文化中最珍贵的遗产之一。
‘真理’在佛教看来是没有国界的,它不须任何宗教的‘商标’。它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宗教,或属于任何时代中的任何一个人。所以佛所说的真理,不是他一个人独有的,因为佛只不过是一个‘真理的发现者’而已,就像牛顿所发现的‘地心吸引力’,并不是牛顿专有的一样。因此佛教认为一切合理的、具有永恒不变的道理的都是‘佛法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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