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 七之一〔国风〕
◎陈风·宛丘 诂训传 第十二
〔陆曰:陈者,胡公妫满之所封也。其先虞舜之胄有虞遏父者,为周陶正。武王赖其器用,与其神明之后,故妻以元女。其子满乃封於陈,以备三恪。其地宓牺之墟,在古豫州之界,宛丘之侧。〕 陈谱
陈者,大皞虙戏氏之墟。
〔〇正义曰:昭十七年《左传》:“梓慎曰:‘陈者,大皞之墟也。’”《汉书·地理志》云:“淮阳,古陈国。舜后胡公所封也。”大皞又号虙戏,故连言之。虙戏即伏牺,字异音义同也。〕 帝舜之胄有虞阏父者,为周武王陶正。武王赖其利器用,与其神明之后,封其子妫满於陈,都於宛丘之侧,是曰陈胡公,以备三恪。妻以元女太姬。
〔〇 正义曰:襄二十五年《左传》称子产曰:“昔虞阏父为周陶正,以服事我先王。我先王赖其利器用,与其神明之后,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,而封诸陈,以备三恪。” 是郑所据之文也。传言为周陶正,知武王者,《乐记》云:“武王克殷,未及下车,封帝舜之后於陈。”则胡公是武王封之。大姬又武王之女,故知是武王也。《世 家》云:“陈胡公满者,虞舜之后也。昔舜为庶人,居於妫汭,其后因姓妫氏。舜既传禹天下,舜子商均为封国。夏后氏之时,或失或续。至周武王克殷,乃复求舜 后,得满,封之於陈,以奉舜祀,是为胡公。”是胡公姓妫名满也。昭八年《左传》史赵云:“胡公不淫,故周赐之姓,使祀虞帝。”则胡公姓妫,武王所赐。《陈 世家》以为胡公之前己姓妫者,非也。哀元年《左传》称夏后氏少康“逃奔有虞,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”。虞思在胡公之前,仍为姚姓,明是胡公始姓妫耳。何知胡 公非阏父之身,而知是其子者,以传言虞阏父以虞为号,不为陈也。以元女大姬配胡公,不言配阏父,明胡公非阏父也。故杜预亦云:“胡公,阏父之子。”不封阏 父,而封其子者,盖当时阏父已丧故也。恪者,敬也,王者敬先代,封其后。郑《駮异义》云:“三恪尊於诸侯,卑於二王之后。”则杞、宋以外,别有三恪,谓黄 帝、尧、舜之后也。唯杜预云周封夏、殷二王后,又封舜后,谓之恪,并二王之后为三国,其礼转降,示敬而已,故三恪以为陈与杞、宋共为三。案《乐记》云: “武王未及下车,封黄帝之后於蓟,封帝尧之后於祝,封帝舜之后於陈。下车乃封夏后氏之后於杞,投殷之后於宋。”明陈与蓟、祝共为三恪,杞、宋别为二王之后 矣。〕其封域在《禹贡》豫州之东,其地广平,无名山大泽,西望外方,东不及明〈音孟〉猪。
〔〇 正义曰:《禹贡》豫州云:“导菏泽,被盟猪。”又曰:“熊耳、外方,至于陪尾。”注云:“属豫州。”然则外方、明猪皆豫州之地。案《地理志》外方即嵩高山 也。明猪在梁国雎阳县东北。检郑居桧地,在外方之北,外方属郑。宋都雎阳,在明猪西南,明猪属宋也。 故《桧谱》云“在豫州外方之北”,《商谱》称宋“西及 豫州明猪之野”。是陈境不及外方、明猪,故无名山大泽。明猪犹属豫州,陈在明猪之西,则是豫州境内。明猪,《尚书》作盟猪,即《左传》称“孟诸之麋”, 《尔雅》云“宋有孟诸”是也。但声讹字变耳。〕 大姬无子,好巫觋祷祈鬼神歌舞之乐,民俗化而为之。
〔〇正义曰:《地理志》云:“周武王封妫满于 陈,是为胡公,妻以元女大姬。妇人尊贵,好祭祀,用巫,故其俗好巫鬼者也。”诗称击鼓於宛丘之上,婆娑於枌栩之下,是有大姬歌舞之遗风也。《志》又云“妇 人尊贵,好祭祀”,不言无子。郑知无子者,以其好巫好祭,明为无子祷求,故言无子。若大姬无子,而《左传》子产云:“我周之自出。”杜预曰:“陈,周之出 者。”盖大姬於后生子。以祷而得子,故弥信巫觋也。《楚语》云:“在女曰巫。在男曰觋。”巫是总名,故《汉书》唯言好巫。〕 五世至幽公,当厉王时,政衰,大夫淫荒,所为无度,国人伤而刺之,陈之变风作矣。
〔〇正义曰: 《世家》云:“胡公卒,子申公犀侯立。卒,弟相公皋羊立。卒,申公子突立,是为孝公。卒,子慎公圉戎立。卒,子幽公宁立。”除相公一,及馀父子相生为五世 也。《世家》又云:“幽公十二年,周厉王奔于彘。”是当周厉王时也。《宛丘》刺幽公淫荒昏乱,是政衰也。《东门之枌》云:“子仲之子,婆娑其下。”传曰 “子仲,陈大夫氏。”是大夫淫荒也。此二篇皆刺幽公,故云国人伤而刺之也。《世家》又云:“幽公卒,子僖公孝立。卒,子武公灵立。卒,子夷公说立。卒,弟 平公彘立。卒,子文公圉立。卒,长子桓公鲍立。三十八年,卒,弟佗,其母蔡女,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大子免而立佗,是为厉公。厉公娶蔡女,数如蔡淫。七 年,大子免之三弟,长者名跃,中曰林,少曰杵臼,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,与蔡人共杀厉公而立跃,是为利公。利公者,桓公子也。利公立五月卒,立中弟林,是 为庄公。七年卒,立少弟杵臼,是为宣公。四十五年,卒,子款立,是为穆公。十六年,卒,子共公朔立。十八年,卒,子灵公平国立。”此《世家》所言君次也。 案《春秋》桓五年春正月,“甲戌、己丑,陈侯鲍卒”,《左传》曰:“再赴也。於是陈乱,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。”则是佗自杀免,非蔡人为佗杀免也。桓六 年经云:“蔡人杀陈佗。”庄二十二年传曰:“陈厉公,蔡出也,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。”经云“蔡人杀陈佗”,传言“蔡人杀五父”,则五父与佗一人,不得云为 佗杀五父也。六年杀佗,十二年陈侯跃卒,则厉公即是跃。跃既为厉公,则无复利公矣。马迁既误以佗为厉公,又妄称跃为利公。检《春秋》世次,不得有利公也。 迁盖见《公羊传》云“陈佗淫於蔡人,蔡人杀之”,因傅会为说,云“诱以好女而杀之”。案蔡人杀佗在桓六年,《世家》言佗死,而跃立五月而卒,然则跃亦以桓 六年卒矣。而《春秋》之经跃卒在桓十二年,距佗之死非徒五月,皆《史记》之谬也。其诗《宛丘》、《东门之枌》序云幽公,为幽公诗矣。《衡门》云“诱僖 公”,《东门之池》、《东门之杨》从上明之,亦僖公诗也。《墓门》刺陈佗,陈佗诗也。《防有鹊巢》云宣公,《月出》亦从上明之,亦为宣公诗也。《株林》、 《泽陂》序云灵公,为灵公诗也。郑於左方中皆以此而知也。〕 《宛丘》,刺幽公也。淫荒昏乱,游荡无度焉。
〔〇宛丘,怨阮反。《尔雅》云:“宛中,宛丘。”郭云:“中央隆高。”〕 【疏】“《宛丘》三章,章四句”至“无度焉”。〇正义曰:淫荒,谓耽於女色。昏乱,谓废其政事。游荡无度,谓出入不时,声乐不倦,游戏放荡,无复节度 也。游荡,自是翱翔戏乐,非独淫於妇人,但好声好色俱是荒废,故以淫荒总之。毛以此序所言是幽公之恶,经之所陈是大夫之事,由君身为此恶,化之使然,故举 大夫之恶以刺君。郑以经之所陈,即是幽公之恶,经、序相符也。首章言其信有淫情,威仪无法,是淫荒也。下二章言其击鼓持羽,冬夏不息,是无度。无度者,谓 无复时节度量。《宾之初筵序》云“饮酒无度”,与此同。
子之汤兮,宛丘之上兮。
〔传:子,大夫也。汤,荡也。四方高,中央下,曰宛丘。笺云:子者,斥幽公也,游荡无所不为。〇汤,他郎反,旧他浪反。〕洵有情兮,而无望兮。
〔传:洵,信也。笺云:此君信有淫荒之情,其威仪无可观望而则傚。〇洵音荀。傚,户教反。〕 【疏】“子之”至“望兮”。〇毛以为,子大夫之游荡兮,在於彼宛丘之上兮。此人信有淫荒之情兮,其威仪无可观望兮。大夫当朝夕恪勤助君治国,而游荡高 丘,荒废政事,此由幽公化之使然,故举之以刺幽公也。〇郑以为“子者斥幽公”为异,其义则同。〇传:“子大”至“宛丘”。〇正义曰:传以下篇说大夫淫乱, 此与相类,则亦是大夫。但大夫称子,是其常称,故以子为大夫。序云“游荡”,经言“汤兮”,故知汤为荡也。《释丘》云:“宛中,宛丘。”言其中央宛宛然, 是为四方高,中央下也。郭璞曰:“宛丘,谓中央隆峻,状如负一丘矣。”为丘之宛中,中央高峻,与此传正反。案《尔雅》上文备说丘形有左高、右高、前高、后 高,若此宛丘中央隆峻,言中央高矣,何以变言宛中?明毛传是也,故李巡、孙炎皆云“中央下”,取此传为说。〇笺:“子者”至“不为”。〇正义曰:笺以下篇 刺大夫淫荒,序云“疾乱”,此序主刺幽公,则经之所陈,皆幽公之事,不宜以为大夫。隐四年《公羊传》公子翚谓隐公曰“百姓安子,诸侯说子”,则诸侯之臣亦 呼君曰子。《山有枢》云“子有衣裳”,“子有车马”,子者斤昭公,明此子止斥幽公,故易传也。云“无所不为”,言其戏乐之事,幽公事事皆为也。〇传: “洵,信”。〇正义曰:《释诂》文。
坎其击鼓,宛丘之下。
〔传:坎坎,击鼓声。〇坎,苦感反。〕无冬无夏,值其鹭羽。
〔传:值,持也。鹭鸟之羽,可以为翳。笺云:翳,舞者所持以指麾。〕 【疏】“坎其”至“鹭羽”。〇毛以为,坎坎然为声者,其是大夫击鼓之声,在於宛丘之下,无问冬,无问夏,常持其鹭鸟羽翳身而舞也。鼓舞戏乐,当有时 节,今幽公化之,大夫游荡,无复节度,故举以刺公也。〇郑以“刺幽公”为异,其文义同。〇传:“值持”至“为翳”。〇正义曰:鹭羽,执持之物,故以值为 持。鹭鸟之羽,可以为舞者之翳,故持之也。《释鸟》云:“鹭,舂鉏。”郭璞曰:“白鹭也。头翅背上皆有长翰毛,今江东人取以为睫摛,名之曰白鹭俊?rdquo;陆机 云:“鹭,水鸟也,好而洁白,故谓之白鸟。齐、鲁之间谓之舂鉏,辽东乐浪吴杨人皆谓之白鹭。青脚,高尺七八寸,尾如鹰尾,喙长三寸,头上有毛十数枚,长尺 馀,毵毵然与众毛异好,欲取鱼时则弭之。今吴人亦养焉。楚威王时,有朱鹭合沓飞翔而来舞。则复有赤者,旧鼓吹朱鹭曲是也。然则鸟名白鹭,赤者少耳。”此舞 所持,持其白羽也。
坎其击缶,宛丘之道。
〔传:盎谓之缶。〇缶,方有反。盎,乌浪反。〕 【疏】传“盎谓之缶”。〇正义曰:《释器》文。孙炎曰:“缶,瓦器。”郭璞曰:“盎,盆也。”此云“击缶”,则缶是乐器。《易·离卦》“九三,不鼓缶 而歌,则大耋之嗟。”注云:“艮爻也,位近丑,丑上值弁星,弁星似缶。诗云‘坎其击缶’。”则乐器亦有缶。又《史记》蔺相如使秦王鼓缶。是乐器为缶也。案 《坎卦》“六四,樽酒簋弍,用缶。”注云:“爻辰在丑,丑上值斗,可以斟之象。斗上有建星,建星之形似簋。弍,副也。建星上有弁星,弁星之形又如缶。天子 大臣以王命出会诸侯,主国尊於簋,副设玄酒以缶。”则缶又是酒器也。《比卦》初六爻“有孚盈缶”,注云:“爻辰在未,上值东井,井之水人所汲,用缶。缶汲 器。”襄九年宋灾,《左传》曰:“具绠缶,备水器。”则缶是汲水之器。然则缶是瓦器,可以节乐,若今击瓯。又可以盛水、盛酒,即今之瓦盆也。
无冬无夏,值其鹭翿。
〔传:翿,翳也。〇翿音导,又音陶。〕 【疏】传“翿,翳”。〇正义曰:《释言》文。郭璞曰:“舞者所以自蔽翳。”彼翿作“纛”,音义同。
《宛丘》三章,章四句。
《东门之枌》,疾乱也。幽公淫荒,风化之所行,男女弃其旧业,亟会於道路,歌舞於市井尔。
〔〇枌,符云反。亟,欺冀反。〕 【疏】“《东门之枌》三章,章四句”至“井尔”。〇正义曰:男弃其业,子仲之子是也。女弃其业,不绩其麻是也。会於道路者,首章上二句是也。歌舞於市 井者,婆娑是也。经先言歌舞之处,然后责其弃业。序以弃业而后敖游,故先言弃业,所以经、序倒也。此实歌舞於市,而谓之市井者,《白虎通》云:“因井为 市,故曰市井。”应劭《风俗通》云:“市,恃也。养赡老少,恃以不匮也。俗说市井,谓至市者当於井上洗濯其物香洁,及自严饰,乃到市也。谨案:古者二十亩 为一井,因为市交易,故称市井。”然则由本井田之中交易为市,故国都之市亦因名市井。案礼制九夫为井,应劭二十亩为井者,劭依《汉书·食货志》一井八家, 家有私田百亩,公田十亩,馀二十亩以为井灶庐舍。据其交易之处在庐舍,故言二十亩耳。因井为市,或如劭言。三章皆述淫乱之事。首章独言男婆娑於枌栩之下。 下二章上二句言女子候善明之日,从男子於会处,下二句陈男女相说之辞。明歌舞之处,皆男女相从,故男女互见之。
东门之枌,宛丘之栩。
〔传:枌,白榆也。栩,杼也。国之交会,男女之所聚。〇栩,况浦反。杼,常与反,《说文》丈与反。〕 【疏】传“枌白”至“所聚”。〇正义曰:《释木》云:“榆白,枌。”孙炎曰:“榆白者,名枌。”郭璞曰:“枌,榆,先生叶卻著荚,皮色白。”是枌为白榆也。“栩,杼”,《释木》文。序云:“亟会於道路。”知此二木是国之道路交会,男女所聚之处也。
子仲之子,婆娑其下。
〔传:子仲,陈大夫氏。婆娑,舞也。笺云:之子,男子也。〇婆,步波反,《说文》作“媻”,音同。娑,桑何反。〕 【疏】传“子仲”至“舞也”。〇正义曰:知子仲是陈大夫氏者,以其风俗之败,自上行之。今此所刺,宜刺在位之人,若是庶人,不足显其名氏。此云“子仲 之子”,犹云“彼留之子”。举氏姓言之,明子仲是大夫之氏姓也。《公羊传》:“孙以王父字为氏。”此人上祖必有字子仲者,故氏子仲也。云“婆娑,舞也” 《释训》文。李巡曰:“婆娑,盘辟舞也。”孙炎曰:“舞者之容婆娑然。”〇笺:“之子,男子”。〇正义曰:序云男女弃业,则经之所陈,有男有女。下云绩 麻,是女,知此之子是男子也。定本云“之子,是子也”。
穀旦于差,南方之原。(穀,善也。原,大夫氏。笺云:旦,明。于,曰。差,择也。朝日善明曰相择矣,以南方原氏之女可以为上处。〇旦,郑音旦,本亦作 “且”,王七也反,苟且也;徐子馀反。差,郑初佳反,王音嗟,《韩诗》作“嗟”,徐七何反。沈云:“毛意不作嗟。”案毛无改字,宜从郑读。曰相,音越,下 “曰往矣”同。)
不绩其麻,市也婆娑。
〔笺云:绩麻者,妇人之事也,疾其今不为。〕 【疏】“穀旦”至“婆娑”。〇正义曰:言陈国男女弃其事业,候良辰美景而歌舞淫泆。见朝日善明,无阴云风雨,则曰可以相择而行乐矣。彼南方之原氏有美 女,国中之最上处可以从之也。男既如是,彼原氏之女即不复绩麻於市也,与男子聚会,婆娑而舞,是其可疾之甚。〇传:“穀,善也。原,大夫氏”。〇正义曰: “穀,善”,《释诂》文也。〇《春秋》庄二十七年,“季友如陈,葬原仲”。是陈有大夫姓原氏也。〇笺:“旦明”至“上处”。〇正义曰:旦谓早朝,故为明 也。《释诂》云:“于、曰,於也。”故于得为曰。“差,择”,《释诂》文。佚游戏乐不宜风、昏,故见朝日善明乃云相择,刺其以美景废业,故举之也。发意相 择,则是男子择女,故知南方原氏之女可以为上处。上处者,言是一国最上之处也。
穀旦于逝,越以鬷迈。
〔逝,往。鬷,数。迈,行也。笺云:越,於。鬷,总也。朝旦善明曰往矣,谓之所会处也,於是以总行,欲男女合行。〇騣,子公反。处,昌虑反。〕视尔如荍,贻我握椒。
〔荍,芘芣也。椒,芬香也。笺云:男女交会而相说,曰我视女之颜色美如芘芣之华然,女乃遗我一握之椒,交情好也。此本淫乱之所由。〇荍,祁饶反,郭云:“荆葵也。”芘音毗,又芳耳反。芣音浮,又芳九反。说音悦。遗,唯季反。好,呼报反。〕 【疏】“穀旦”至“握椒”。〇毛以为,陈之女人见美景而说曰:朝日善明,曰可以往之所会之处矣。女人即弃其事业,假有绩者,於是以麻总而行,至於会 所,要见男子。男子乃陈往日相好之事,语女人云:我往者语汝云:我视汝颜色之美如荍之华然。见我说汝,则遗我以一握之椒。弃其事业,作如此淫荒,故疾之 也。〇郑唯以鬷为总,言於是男女总集合行,为此淫乱。馀同。〇传:“逝往”至“迈行”。〇正义曰:“逝,往”,《释诂》文。“迈,行”,《释言》文。鬷谓 麻缕,每数一升而用绳纪之,故鬷为数。王肃云:“鬷数,绩麻之缕也。”〇笺:“越於”至“合行”。〇正义曰:“越,於”,《释诂》文。《商颂》称“鬷假无 言”,为总集之意,则此亦当然,故以鬷为总,谓男女总集而合行也。上章“于差”,谓男言择女;此言“于逝”,谓女往从男,故云曰往矣,谓之所会之处,谓女 适与男期会之处也。〇传:“荍,芘芣。椒,芬香”。〇正义曰:“荍,芘芣”,《释草》文。舍人曰:“荍,一名蚍衃。”郭璞曰:“今荆葵也,似葵,紫色。” 谢氏云:“小草,多华少叶,叶又翘起。”陆机《疏》云:“芘芣,一名荆葵,似芜菁,华紫,绿色可食,微苦。”是也。椒之实芬香,故以相遗也。定本云“椒, 芳物”。〇笺:“男女”至“所由”。〇正义曰:言相说者,男说女而言其色美,女说男而遗之以椒,交相说爱,故言相也。知此二句皆是男辞者,言我视尔颜色之 美,如芘芣之华。若是女辞,不得言男子色美如华也。思其往日相爱,今复会为淫乱,诗人言此者,本其淫乱,化之所由耳。
《东门之枌》三章,章四句。
《衡门》,诱僖公也。愿而无立志,故作是诗以诱掖其君也。
〔笺:诱,进也。掖,扶持也。〇衡门,如字。衡,横也。沈云:“此古文横字。”诱音酉。愿音原,谨也。掖音亦。〕 【疏】“《衡门》三章,章四句”至“其君”。〇正义曰:作《衡门》诗者,诱僖公也。以僖公懿愿而无自立之志,故国人作是《衡门》之诗以诱导扶持其君, 诱使自强行道,令兴国致理也。经三章,皆诱之辞。〇笺:“诱,进也。掖,扶持”。〇正义曰:“诱,进”,《释诂》文。《说文》云:“掖,持臂也。”僖二十 五年《左传》云:“二礼从国子巡城,掖以赴外,杀之。”谓持其臂而投之城外也。此言“诱掖”者,诱谓在前导之,掖谓在傍扶之,故以掖为扶持也。定本作“扶 持”。
衡门之下,可以栖迟。
〔传:衡门,横木为门,言浅陋也。栖迟,游息也。笺云:贤者不以衡门之浅陋则不游息於其下,以喻人君不可以国小则不兴治致政化。〕 泌之洋洋,可以乐饥。
〔传:泌,泉水也。洋洋,广大也。乐饥,可以乐道忘饥。笺云:饥者,不足於 食也。泌水之流洋洋然,饥者见之,可饮以<疒樂>饥。以喻人君悫愿,任用贤臣则政教成,亦犹是也。〇泌,悲位反。洋音羊。乐,本又作 “<疒樂>”,毛音洛,郑力召反,沈云:“旧皆作乐字,晚《诗》本有作疒下乐,以形声言之,殊非其义。疗字当从疒下作尞。”案《字汇》 云:“<疒樂>,同療。”《说文》云:“<疒樂>,治也。”療〔疗〕或<疒樂>字也。则毛止作乐,郑本作<疒 樂>。下注放此。悫,苦角反。〕 【疏】“衡门”至“乐饥”。〇毛以为,虽浅陋衡门之下,犹可以栖迟游息,以兴虽地狭小国之中,犹可以兴治致政。然贤者不以衡门之浅陋则不游息於其下, 以喻人君不可以国小则不兴治致政,君何以不兴治致政乎?观泌水之流,洋洋广大,君可以乐道忘饥。何则?泌者泉水,涓流不已,乃至广大,况人君宁不进德?积 小成大,乐道忘饥乎?此是诱掖之辞。〇郑以下二句言泌水之流广大洋洋然,饥者可饮之以<疒樂>饥,以兴有大德贤者,人君可任之,以成德教。诱 君以任贤臣。馀同。〇传:“衡门”至“游息”。〇正义曰:《考工记·玉人》注云:“衡,古文横,假借字也。”然则衡、横义同,故知“衡门,横木为门”。门 之深者,有阿塾堂宇,此唯横木为之,言其浅也。《释诂》云:“栖迟,息也。”舍人曰:“栖迟,行步之息也。”〇传:“泌泉”至“忘饥”。〇正义曰:《邶 国》有“毖彼泉水”,知泌为泉水。王肃云:“洋洋泌水,可以乐道忘饥。巍巍南面,可以乐治忘乱。”孙毓难肃云:“既巍巍矣,又安得乱?此言临水叹逝,可以 乐道忘饥,是感激立志,慷慨之喻,犹孔子曰:‘发愤忘食,不知老之将至云尔’。”案此传云“泌者,泉水”,又云“洋洋,广大”,则不可以逝川喻年老,故今 为别解。案今定本作“乐饥”,观此传亦作“乐”,则毛读与郑异。〇笺:“饥者”至“犹是”。〇正义曰:笺以经言“泌之洋洋,可以<疒樂> 饥”,则是以水治饥,不宜视水为义。且下章劝君用贤,故易传以为喻“任用贤臣则政教成”也。饮水可以<疒樂>渴耳,而云<疒樂> 饥者,饥久则为渴,得水则亦小<疒樂>,故言饥以为韵。
岂其食鱼,必河之鲂?岂其取妻,必齐之姜?
〔笺云:此言何必河之鲂然后可食,取其口美而已。何必大国之女然后可妻,亦取贞顺而已。以喻君任臣何必圣人,亦取忠孝而已。齐,姜姓。〇鲂音房。取音娶,下文同。〕 岂其食鱼,必河之鲤?岂其取妻,必宋之子?
〔笺云:宋,子姓。〕 【疏】笺“齐,姜姓。宋,子姓”。〇正义曰:齐者,伯夷之后,伯夷主四岳之职,《周语》“祚四岳,赐姓曰姜”。宋者,殷之苗裔,契之后也。《殷本纪》云:“舜封契於商,赐姓曰子。”是“齐,姜姓。宋,子姓也”。
《衡门》三章,章四句。
《东门之池》,刺时也。疾其君之淫昏,而思贤女以配君子也。
〔〇孔安国云:“停水曰池。”〕 【疏】“《东门之池》三章,章四句”至“君子”。〇正义曰:此实刺君,而云刺时者,由君所化,使时世皆淫,故言刺时以广之。欲以配君,而谓之君子者, 妻谓夫为君子,上下通称,据贤女为文,故称“以配君子”。经三章,皆思得贤女之事。疾其君之淫昏,序其思贤女之意耳,於经无所当也。
东门之池,可以沤麻。
〔传:兴也。池,城池也。沤,柔也。笺云:於池中柔麻,使可缉绩作衣服。兴者,喻贤女能柔顺君子,成其德教。〇沤,乌豆反。缉,七立反,西州人谓绩为缉。〕 彼美淑姬,可与晤歌。
〔传:晤,遇也。笺云:晤犹对也,言淑姬贤女,君子宜与对歌相切化也。〇叔音淑,本亦作“淑”,善也。晤,五故反。〕 【疏】“东门”至“晤歌”。〇正义曰:东门之外有池水,此水可以沤柔麻草,使可缉绩以作衣服,以兴贞贤之善女,此女可以柔顺君子,使可脩政以成德教。 既已思得贤女,又述彼之贤女。言彼美善之贤姬,实可与君对偶而歌也。以君淫昏,故思得贤女配之,与之对偶而歌,冀其切化,使君为善。〇传:“池,城池。 沤,柔”。〇正义曰:以池系门言之,则此池近在门外。诸诗言东门皆是城门,故以池为城池。《考工记·<巾荒>氏》“以涚水沤其丝”,注云: “沤,渐也。楚人曰沤,齐人曰涹。”乌禾反。然则沤是渐渍之名,此云“沤,柔”者,谓渐渍使之柔韧也。〇传:“晤,遇”。〇正义曰:《释言》云:“遇,偶 也。”然则传以晤为遇,亦为对偶之义,故王肃云:“可以与相遇歌,乐室家之事。”意亦与郑同。〇笺:“晤犹”至“切化”。〇正义曰:所以欲使对歌者,以歌 诗陈善恶之事,以感戒人君。君子得此贤女,宜与之对歌,相感切,相风化,以为善,故思之。美女而谓之姬者,以黄帝姓姬,炎帝姓姜,二姓之后,子孙昌盛,其 家之女,美者尤多,遂以姬、姜为妇人之美称。成九年《左传》引逸诗云:“虽有姬姜,无弃憔悴。”是以姬、姜为妇人美称也。
东门之池,可以沤纻。彼美淑姬,可与晤语。
〔〇纻、紵,直吕反,字又作“苎”“薴”。〕 【疏】“沤纻”。〇正义曰:陆机《疏》云:“纻亦麻也,科生,数十茎,宿根在地中,至春自生,不岁种也。荆、杨之间,一岁三收。今官园种之,岁再刈,刈便生。剥之以铁若竹,挟之表,厚皮自脱,但得其里韧如筋者,谓之徽纻。今南越纻布皆用此麻。
东门之池,可以沤菅。彼美淑姬,可与晤言。
〔传:言,道也。〇菅,古颜反。茅已沤为菅。〕 【疏】“沤菅”。〇正义曰:《释草》云:“白华,野菅。”郭璞曰:“茅属白华。”笺云:“人刈白华於野,已沤之,名之为菅。”然则菅者已沤之名,未沤则但名为茅也。陆机《疏》云:“菅似茅,而滑泽无毛,根下五寸中有白粉者柔韧,宜为索,沤乃尤善矣。”
《东门之池》三章,章四句。
《东门之杨》,刺时也。昏姻失时,男女多违。亲迎,女犹有不至者也。
〔〇迎,鱼敬反,下注同。〕 【疏】“《东门之杨》二章,章四句”至“至者”。〇正义曰:毛以昏姻失时者,失秋冬之时。郑以为失仲春之时。言“亲迎,女犹不至”,明不亲迎者相违众 矣,故举不至者,以刺当时之淫乱也。言相违者,正谓女违男,使昏姻之礼不成。是男女之意相违耳,非谓男亦违女也。经二章,皆上二句言昏姻失时,下二句言亲 迎而女不至也。
东门之杨,其叶牂牂。
〔传:兴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