锦里先生乌角巾,园收芋栗未全贫。
惯看宾客儿童喜,得食阶除鸟雀驯。
秋水才深四五尺,野航恰受两三人。
白沙翠竹江村暮,相对柴门月色新。
——唐代: 杜甫《南邻》
杜甫此诗作于居住在成都浣花草堂时,期间闲居无事,生活颇为惬意。恬淡平静的生活,写诗则是其一大乐趣。此诗则是专门记人,放之今天,如同写一篇题为我的邻居的文章。不同的是,杜甫写这首诗则是出于兴致,信手写就,是轻松而有趣味的。今人则往往是出于要完成任务,不得不写,费神费思,颇以为累。
诗不写他人,而写南邻,则可知南邻是一个很有趣的人,与杜甫颇合得来。这个南邻不是俗人,而是山中隐士一类的人。首先他的穿着很有特色,头上总是带着一个乌角巾。
家里虽然清贫,但是热情好客。正因为如此,知道他的人,也喜欢到他那里做客。出于其门的人,络绎不绝。而且他很有爱心,常常在家里的台阶上给鸟雀留食物,久而久之,鸟雀都变得温驯。正因为南邻喜欢宾客,杜甫也成了他家的常客,与他交往,有了很深的情谊。杜甫有空就到他家去,一去就是一天,直到天晚才回去。每次南邻都出门相送,乘着月色,一直把他送到船上。有这样一个人做邻居,真是人生一大幸事。正因为有了他,给居于草堂时的杜甫增加很多乐趣,有了很多美好的时光。古人有“千金买邻”的说法,有一个志趣相投的好邻居,绝对千金不换。杜甫很侥幸有这样一个南邻,很喜欢他这个人。如果一定要为一个人写一首诗,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了。这首诗,大概是与南邻相得甚欢时,乘兴而写,或者是杜甫离开了草堂之后,偶然间想起了他,那一段美好的记忆也随之涌现出来,历历如昨,感慨万千,于是作此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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